守护大家安全—禁带违禁用品上车

铁路评论   2020-11-21 22:18:21  212浏览 作者:李倩文

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我国疫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经过这嘲战役”,大家的自我防护意识都提高许多,随着交通出行的日渐活跃,外出的人多少也会随身带些防护物品在身上。

有的乘客出于对个人防护的考虑,带了瓶酒精,却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尽管事出有因,但是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中,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携带乘车的,且随处可见此类警示牌。

“海恩法则”应该很多人都听说过——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所以哪怕只是那少量也是不允许存在的隐患。任何物质的燃烧都只需要三个条件,可燃物、氧气、着火点。酒精在常温、常压下,是易燃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高热会引起爆炸燃烧,那乘客保管不善或者在封闭区域时,将会存在爆炸燃烧的隐患,这不光对自己,对其他乘客的安全也将造成影响。火灾的严重性,在于它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防范要在未“燃”时,将起火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

有许多人会质问,酒精为什么不能带?特殊时期也会收到限制吗?个人的安全谁来保证?虽然酒精禁止带进站,但消毒湿巾,酒精棉片,肥皂等防护物品还是允许的。

安全问题一直都是运输行业的重中之重,火车作为人流密集的场所,安全是铁路行车的头等大事。铁路行车安全不仅体现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的隐患消除,同时还要保证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铁路的各个部门的存在都是为了铁路的安全行车,安全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正是因为他们的付出与坚守,才让我们能够拥有安全出行的环境。希望大家都能够理解并配合,让我们一起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李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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