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理守规,莫让这种荒诞之举愈演愈烈

铁路评论   2020-11-07 23:26:57  156浏览 作者:邓超

近日,贵阳铁路公安处息烽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对线路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川黔线K351处有几名男女站在铁道间拍婚纱照。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让他们离开铁路并停止拍照。随后,民警将他们带到派出所值班室,做进一步调查。(来源于:中国铁路)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便捷的互联网时代让人们在快捷、方便、共享中畅享着资源信息的快生活。各种社交软件和网络平台成为了许多普通百姓完成个人或公共信息共享的网络发布,自媒体时代从而得以迅速的崛起和发展。如在此则报道中所披露的事件,就是一些年轻人为了向大众进行“自我个性化”展示而导致的危险行径。有些危险猝不及防,但有些危险却是人为的轻狂。近些年来在我国铁路线上发生这类事件的频率可谓是屡见不鲜。这种所谓的对于完美、极致和复古风尚的追求,让很多年轻人不惜以身犯险。这种追求当和生命的宝贵进行比较时,这种行为又真的可取吗?这种展示又是真的理智吗?

优越的生活条件,富裕的生活让人们有了对于精神层面上的更高追求,文艺范、个性化和小资情调也就成为了时下年轻人竞相追逐的精神目标。种种这些精神层面的自我展现都应该是源自于个人的内在文化修养和精神内涵。在高楼林立的大都市,在充满时代气息的铁路轨道,在两者彼此间相互融合和互相辉映中是能体现出一个都市的发展文化和历史感;当充满科技感的现代大都市和穿城而过的高速铁路两者彼此间互为依托时是能表现出极强的都市新文化和现代感。而这些只能深刻的反映出了一个城市的巨大变化但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独立个性。如果仅凭拿着这城市自身的文化底蕴和文明发展进程来进行着展现自我的“表演秀”从而达到展示个人的精神层面高度和文化属性的话。那么这种属于个人独特的个性化演译未免也显得太过于肤浅了。

这种站在铁路线上拍城市街片和录制小视频的人不仅罔顾于自己的生命,同时也是罔顾于他人的生命,并且还严重的危害了铁路的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通过这些法律条文,我们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铁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人员的惩罚和处理并不是十分的严苛和严重。这些略显“疲软”的法律法规虽对违法者起不到严令苛慑的作用,但从另一方面却反映出铁路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是注重于刑而注重于劝,劝人守规,劝人自我约束,劝人爱惜生命。只有当人的行为素质提升了,只有当人的文化素养得到更大程度的增长,才能将自身的精神风貌和气质涵养展现的更加淋漓尽致。

 个性化的展示是一个由内向外的表现形式,不是通过一个物或者一个景就能展现出来的,它更多的注重于自身修养的提升。在提升中做到知理守规,莫让这种荒诞的举动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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