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违法放飞“无人机”,不可等闲视之

铁路评论   2020-07-31 20:53:29  248浏览 作者:李美玲

15秒的镜头下,急速飞驰的火车跨越桥梁,进入隧道。短视频配上节奏感的音乐,很有几分“大片”的雏形。但就是这样一个短视频,给拍摄者周岳(化名)惹了祸。近日,重庆石柱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抖音上一位名叫“单眼看世界”的网友发布了一则短视频,涉嫌在铁路沿线禁飞区放飞无人机。(网易新闻7月27日)

无可否认,伴随着科技进步和无人机技术的不断成熟,无人机越飞越远、越飞越高。加之其成本的逐渐降低,无人机已成为不少旅游爱好者、摄影爱好者的随身装备,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欢乐与便利。但是,如果像周某等人不分区域、不分场合的乱飞,甚至光顾铁路沿线等危险地区,影响的不仅仅是铁路安全,还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着实令人追悔莫及。

据悉,铁路线路均是高压线(2.7万伏),又主要依赖的是电力装置,所以火车上方都有许多高压电线。而无人机在线路附近飞行,极易被这些高压电“吸”过去。这也就极有可能造成高压电线短路,从而导致列车因紧急停车而造成车体损伤,还有可能导致列车发生脱轨、颠覆、起火,使旅客和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可想而知,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后果将是相当严重的。显然,在铁路沿线使用无人机的周某,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危害了铁路沿线的公共安全。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如有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据笔者所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铁路沿线属于“高压带”,市民切莫到铁路两边玩耍,更不能放飞“无人机”、放风筝、孔明灯或者气球,否则,会直接影响铁路接触网供电的安全。

我们常说,公共安全无小事。对于任何可能构成潜在的危害因素,都应该及早预防和杜绝。尤其是对于铁路运输来说,承载着众多的人流运输量,任何一起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导致整个列车运行被打乱。尤其是在铁路运输资源本来就比较缺乏的当下。任何一条线路的使用效率,都已经被进行精心的安排。就算没有因为无人机导致火车事故,也会导致列车晚点。而一趟列车晚点,势必导致更多的列车运行时间改变,这将导致许多人的出行受到影响。所以,对于任何有可能对列车运行构成危害的行为,都不能等闲视之。

与此同时,笔者也提示广大网民和沿线群众,不能为追求热度和爆款在危险场所,以危险行为的方式进行拍摄,将自身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置于险地。铁路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爱路护路,人人有责。

综上,铁路部门应加大宣传铁路安全的力度,非经申请、控管,任何人不得任意于区线路上操作无人机,同时地方政府也营造了爱护铁路的良好氛围。在此,笔者希望每位公民也要自觉遵守铁路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铁路运行环境。最后,相关监管部门以及商家要及时做好无人机的告知、防范工作,降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李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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