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民法典对“霸坐”说不

铁路评论   2020-06-21 21:29:57  183浏览 作者:肖达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保障着我们生活中的各种权利。

2018年,随着一句“站不起来”,“霸座”问题在近两年接连出现在各大媒体头条,高铁“霸座”男事件刚刚平息,高铁“霸座”女事件又掀起波澜,霸座大爷,夫妻霸座,女子列车“霸座”一个比一个奇葩。这种不文明现象屡屡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公众的目光一次次被吸引,但是这种没完没了的报道,时间长了总会让人出现“审丑疲劳”。有人说“一次法律行动胜过一万次舆论谴责”,《民法典》作为管理民众之间事情的一部法典,在第八百一十五条就对“反霸座”提出了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立法层面的跟进,让“霸座”可以从被道德谴责上升到了依法抵制的地步,以法护航,通过法律手段整治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现象,可以满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和运输安全、保障广大旅客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中国是拥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而“霸座”明显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不文明行为,当《民法典》划出了法律底线,并与其它规则一起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有助于旅客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旅客的出行环境更舒适更安心,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文明乘车,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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