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铁路评论   2020-06-09 12:13:32  195浏览 作者:吴云

5月6日23时以后,一段毕节市威宁县青年男子聂某在一家网络平台上 发布的铁路上“跑酷”短视频,引起贵阳铁路公安处网络巡查民警注意,并将情况推送至草海火车站派出所。当民警在视频里看到聂某三人在铁轨上追逐轮胎“跑酷”,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万一火车来了,三人又全然没注意到,后果将不堪设想!”(5月26日贵州网事)

近几年,网红产业迅速崛起,甚至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往往只需要一步手机便可以走上网红之路,门槛低、收益高、无需成本等特点让许多人趋之若鹜,拿起手机,按下录像键,便开始在网上卖段子、卖广告、卖产品,幻想着成为下一个李佳琦,下一个李子柒。

虽然短视频平台枝叶繁茂,杂草丛生,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除了“美女”、“秀”、“色”等具有窥私欲和荷尔蒙刺激的元素外,影响铁路、航运等公共交通安全的视频内容,也是被明令禁止传播的。且不说在铁道线上拍视频,这种损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做法不允许传播,单就对拍摄者本身而言,也是得不偿失的,在火车速度如此之快的今天,在铁道线上逗留无异于找死,而且拍摄视频本身是一个需要注意力集中的事,往往不会去留心火车的动向,这无疑是将自己置于万分危险的境地。

短视频作者越来越多,有更多优质内容的短视频等着广大网友打发时间,所以,对于此类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短视频,网友绝不会点亮小爱心。笔者觉得,对于初学短视频拍摄剪辑的人来说,在拍视频之前,应该好好想一想自己要拍什么、网友喜欢看什么、合不合国家法律等,往往只有三观正,有正能量的视频,才会获得网友点赞分享,而在铁道线上拍视频,传播的便是一种不正确的价值观,会让未成年人误以为铁道线上是可以随便玩耍的,这种视频的传播往往潜藏着更大的风险。

最终,铁路警方对聂某三人及其家人进行了铁路安全和法律知识教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分别对聂某三人处以300、50、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他立即删除相关视频。

“网红”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如果世间真有死神,那一群人在铁道线上玩耍逗留,一定是死神最喜欢的场景之一。(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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