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有价证券岂是不法份子的谋利途径
铁路评论 2020-01-09 10:02:38 0浏览 作者:徐素贞临近春节,大家都在忙于抢票,而定制假火车票的消息也开始出现,而这种假火车票不是用来乘车的,而是用来报销的。对此,中国铁路官方微博也忍不住吐槽:“你们考虑过财务的感受吗……”据报道,这种定制的假火车票几乎做到了以假乱真,扫描票面的二维码后,也能显示出相应的列车班次、始末站等信息。有假票卖家表示,不论票面价多少,一张票的价格均为25元。
(2020年1月3日 快科技)
不论何时,一些人在面对利益的诱惑总是无法拒绝,有这么一批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在不停的充实着自己的“业务能力”,致力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与人民背道而驰,在这笔者不得不说一句,如此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的扭曲思想必然会得到牢狱量刑的回报。
铁路不是蛋糕,伪造有价证券亦非儿戏,不顾一切往蝇头小利里钻的结果就是自坠深渊。显然每隔一段时期都能看到新闻中藏起的制作假火车票窝点被警方端掉,买假票乘车的人倒是不多了,但大家都忽略了因大部分企业未施行电子报销凭证,纸质的报销凭证还在使用,这就使不法分子们抓住了漏洞,进行制假贩售,并驱使一些跟风而动的“买家”,一并在诈骗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经过铁路不断革新售票系统,虽然电子客票的推行令此类事件发生的几率降低,却在纸质报销凭证上又被利用谋利。而那些将公司出差报销福利当作谋利工具,不知这些“买主”被查实后将如何承担责任。希望有此些想法的人员悬崖勒马,不该为贪图小利而丢掉赖以生存的饭碗才是。
对于制售假报销凭证,有关部门重力打击违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去抵制这些制假票贩,使其无路可走。明确任何想将人民利益转为个人利益的不法分子,都必须为此付出相应代价,让那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者切身尝到自酿苦果。
别看报销凭证售出金额不高,只要动了歪心思:“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第三条中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同时还会收到法律的相关处罚,这将会是其所需承担的后果。
被催生的制售假报销凭证这一违法谋利的行径,侵害了铁路与“买家”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利益。望有关部门不仅只是对售卖的违法份子进行处罚,对于一些有迹可查的买家也应进行警示教育或通报其所在公司,或许此法也是变相在敦促一些企业公司相关税务制度进行智能性改革优化,另再告诫那些蓄意破环铁路售票者,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举止,遵守铁路相关规定,否则必然将被严惩不担(徐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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