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不能忍,莫要贪一时小便宜毁一生信誉

铁路评论   2019-11-21 17:21:25  247浏览 作者:师梦瑶

买短途票乘长途车是一些人贪图便宜恶意逃票的一种方式。近日,男子周某就采用这种方式频繁往返于山东枣庄站和安徽宣城站之间,最终在安徽宣城站被铁路公安部门查获。(央广网11月20日)

近年来,高铁的时效性和安全性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就使得高铁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一票难求”也是如今的现状,有一些人开始动起了自己的“歪心思”。

不得不说,这些年来“买短乘长”逃票的“闹剧”时有发生,4月28日,衡阳一名唐姓女子多次利用“买短乘长”的手段恶意逃票,今年以来已逃票9次,价值累计超千元,被行政拘留5天,并被纳入铁路失信人员;5月12日16时许,铁路警方对一名“买短乘长”并采取公然辱骂、暴力推搡车站工作人员方式拒绝补票、扰乱车站秩序的旅客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还有如新闻中说到的男子周某企图蒙混过关,最后被查到,并被合肥铁路公安处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并追缴其所逃票款。这值得吗?

铁路部门早在2018年5月就推出并实施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为的是针对各类违反规定的不文明乘车现象。网络愈发发达的今天,国家征信系统以及铁路乘车“黑名单”也逐渐完善,违法乘车之人不仅会被拉入“黑名单”,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也将成为一生的污点。

“买短乘长”本是铁路部门一个人性化的举措,为的是解决有些乘客临时行程有变买不到票,或是节假日期间出行人数较多的时,可以让这些旅客先上车再补票,但是除了大部分遵规守矩的文明乘客之外,还是混杂着一些心怀不轨、买短乘长的“特殊”旅客。部分旅客心存侥幸,法治意识淡薄,个人素质低下,瞄准了铁路运输制度上的漏洞,而且有些“高学历”者也“知法犯法”,不仅暴露出来的是社会整体文明有待加强,还说明了法律的惩罚力度不够,对于这些以身试法的人要加以严惩。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也许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更好的维持社会秩序,给文明乘车的旅客带来良好的乘车环境。

师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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