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断“咸猪手”,对骚扰说不!

铁路评论   2019-11-16 01:16:09  159浏览 作者:王佳兵

11月9日凌晨,20岁的大学生小张乘坐K371次列车前往南京。他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斜对面的中年男人正在抚摸自己的隐私处。小张气愤地大声喝止。男子装作没事一样,起身走开。小张将遭遇告诉了父亲。在父亲建议下,小张向乘警报警。目前,涉事男子富某被行拘7日。(新浪微博)

在公共场合伸出“咸猪手”猥亵男子,这一行为让我们所不耻。说到“咸猪手”这个词真是让人深恶痛绝,那么何谓之咸猪手?咸猪手是指猥亵男子或女子的色狼动作。在广东珠三角地区、香港等地的粤语人群中,“咸猪手”这个词汇时有出现。特别是香港媒体经常以“咸猪手”表示“性骚扰”。为何在当今文明社会还会出现这类人?他们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自己不感到很恶心吗?他们不认为这种行为很变态、很无聊吗?笔者在此很不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不觉得这个处罚法对于“咸猪手”太过于不痛不痒吗?大多数人遇到“咸猪手”后,第一反应都是持不予反抗默然承受的态度,而周围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这又是为何?因为如果被骚扰者自己都不敢站出来大声斥责,报警,周围人又该如何在旁帮助。正因为她们的这种心态加上不痛不痒的处罚,助长了“咸猪手”嚣张气焰,越发肆无忌惮,频繁在公共场所内伸出。

面对“咸猪手”我们不应该退却,要大声斥责寻求警察的帮助。2019年10月1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某强制猥亵案并当庭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系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这不正是直面骚扰者最好的证明吗?

“咸猪手”频伸的地方是在高铁、地铁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在此,笔者认为一但碰到“咸猪手”可以立即向工作人员求助,相关部门立即将这些人加进征信黑名单,限制其乘坐高铁、地铁等交通工具。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只要出现语言或者肢体上性骚扰行为,就直接作为刑事犯罪入刑,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我们要折断“咸猪手”,勇于对骚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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