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捆绑搭售亟待多方“插手”

铁路评论   2019-10-25 10:34:48  243浏览 作者:黄冰倩

网购火车票,不购买或取消绑定收费项目,就会出现“出票慢,可能需要排队”等信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虽明显好转,但少数平台企业以更隐蔽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机票和火车票预订成“重灾区”。

近年来,购票网站中默认搭售、捆绑销售等现象屡见不鲜,尤其一些有偿服务选项隐藏很深,消费者稍不注意就被这些网站“套路”,不明不白花冤枉钱。媒体和公众对此频频发声,痛批网站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有关部门也已及时反应,进行有力的整顿和处理。那么,搭售顽疾为何还是难以根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也指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换言之,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套路”消费者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多方“插手”才是关键。一方面得从政策层面入手,不能仅指望商家自律,还得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为“捆绑销售”松绑。以强有力执法监察力度监管“乱搭售”行为,必要时予以“黑名单”对“套路颇多”的企业进行曝光处理。

另一方面,“套餐”退订难、“服务”取消难、套路乱叠加,新闻中购票网站的劣行,无异于杀鸡取卵,自毁前程。肆意妄为的“扎心”服务,刺痛的更不止是消费者心灵,与其拐弯抹角赚不义之财,何不本本分分、良心经营?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应当使用权威、正规、有资质的官方购票软件,提高警惕,不轻信“优惠陷阱”。

诚然,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产品赢得消费者拥护和点赞并不难。企业要秉持操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才能让某些购票平台的搭售行为销声匿迹,还广大旅客一个放心的购票环境。

黄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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