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动高铁设备同样可怕的是“以讹传讹”

铁路评论   2019-10-24 15:04:06  202浏览 作者:曹恒刚

      10月22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一名外国乘客在长沙高铁南站的一列高铁上拉下了车厢内的紧急制动阀,现场未受到处理,引发该车乘客不满。23日中午,铁路部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该乘客误碰15号车门手动按钮,导致车门鸣响关闭,工作人员处理后列车正点开出长沙南站。(10月24日  每日经济新闻)

       毫无疑问,任何违规私动高铁设施设备特别是擅自操作列车紧急制动设备的行为,无论涉及任何人都将依法依规处理。然而,与私动高铁设备同样可怕的是利用社交媒体私自发布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并“以讹传讹“。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网络“秒到”每一个人,“走遍”每一个角落。网络就是把“双刃剑”,正能量的事件能通过网络星火燎原,负能量的问题同样能通过网络乌烟瘴气。

      从铁路部门的官宣中可以看出该网友在以下几点扭曲了事实:一是外国旅客误动的是列车车门按钮并非列车紧急制动阀。二是列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并非现场未受到处理。三是列车正点从车站开出并未引发大量乘客的不满。

      主观臆断事情经过,甚至编造虚假信息来博取点击率,妄想成为所谓的“网红”实属引火烧身、自取灭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刑法修正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网络谣言的罪名体系为刑事治理网络谣言提供了相对完整的法律依据。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社会秩序、以及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由此可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个人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同样需要负法律责任。

      当然,该外国旅客的行为也属违法,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违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的环境,旅途的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营造。针对类似事件,铁路部门应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遇到这类事件,广大旅客也应当依据事实发表言论,不信谣不传谣,切勿“以讹传讹”引火上身、以身试法、自讨无趣。(曹恒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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