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更需遵守社会法则,发挥社会导向作用

铁路评论   2019-10-23 18:18:27  217浏览 作者:赵新蕾

 近日,一则“刘露大闹火车站”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随后该女子被网友曝出疑似南艺学生、芒果TV签约演员刘露。9月18日晚,芒果TV官方微博对旗下艺人刘露大闹火车站事件作出道歉声明,并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与刘露解除艺人经纪合约。刘露事后发微博称自己感到无比煎熬、后悔,向公众认错道歉。

      身为公众人物,不仅肆意携带限带品强闯火车站,并公然叫嚣“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其行为令广大民众极其反感0公众人物”称号并非特权通行证,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示范群体,其行为也对社会具有导向作用,一举一动备受公众关注,理应在遵守公共秩序上做出表率。然而演员刘露大闹火车站,显然已辜负了公众和粉丝的期望,甚至已沦为道德失范的反面教材。

    公众人物面对的是广大民众,其道德修为,不仅体现的是自身的素质,而且代表着社会形象。因此,公众人物除了要在公众场合注重外形的修饰、行为的规范和语言的把握之外,更应注重在日常生活中的德行。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人都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公众秩序。作为公众人物更需克己慎行,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行为示范作用。发挥特定身份的榜样性,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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