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手机声音外放,还需立规求解
铁路评论 2019-10-15 18:38:14 172浏览 作者:戴治国10月10日,演员叶璇发微博称:在深夜乘坐列车时,后排一男子大声播放视频,几次劝阻后仍然不听,大家都在默默承受他的噪音暴力。(10月14日新晚报)
画面中叶璇数次试图与该男子沟通,让他小声,该男子不但不听劝,还多次骂人“神经脖,即便叶璇还表示要叫乘警过来,该男子依然不以为意,表示:“你叫去,你喊他过来。”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爱咋的咋的,完全无视他人劝阻。公共场所声音外放,制造“噪音”,让周围人群“被视听”,该男子这种我行我素的霸道,可能源于一时气愤,也可能是长期不守规矩养成的恶习。
近年来,列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总免不了遇到手机声音外放吵扰。噪声干扰之“痛”,在于面对吵扰,因为未涉及到法律层面,一般只能选择容忍或劝阻。而劝说、辨理等,只对有规则意识的人有效;但对于有“制造噪声习惯”的人而言,那无异于“对牛弹琴”,遭其白眼甚至因此闹出冲突的事件,也是司空见惯。如同视频中,叶璇的劝阻反被戆神经脖“管得有点宽了”。殊不知,任何一个人在需要安静的时候,都不愿意被打扰。列车上外放声音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但公约规则又岂能熟视无睹呢?
在今年7月,中国青年报社对200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访者乘坐铁路列车时,遇到最多的不文明现象是有人大吵大闹(48.9%)。调查结果似乎在给一些习惯在公共场所“大嗓门”的人们提了个醒,一些习以为常或不经意的大声说话、公放音乐或视频等行为已经干扰到旁人的舒适感,成为一种不文明现象。诚然,在旅途中,不少乘客都有打发无聊时光、排解孤独寂寞的精神诉求。诸如听音乐看视频、与同行人员一起聊天、唠嗑等方式也较为常见,这个不是说不可以有,但这应该要有一个度,应以遵守社会文明公约为底线,以尽量不影响旁人为宜。
事实上,对于“外放族”的监管,高铁虽没有明确规定,地铁却已先行一步。今年5月,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等五类不文明乘客行为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此外,南京、昆明、兰州等地拟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这其实是对广大乘客“安静权”的一种 “保护”。
社会文明需要长期的培育,素质的养成无法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化”、更要管。如果说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的“根”和“魂”,那么法治和规则就是它的“骨架”,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戴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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