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失德马车,要进行“教科书式执法”

铁路评论   2019-08-23 15:33:20  250浏览 作者:赵传龙

湖北鄂州籍男子李某8月17日醉酒登车后大闹车厢,无故谩骂列车工作人员,列车到站后堵塞下车通道,还阻拦列车工作人员登车工作,造成列车晚点,严重扰乱列车治安秩序。(8月22日澎湃新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霸座、酒闹、动车吸烟、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一次次上演,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有人将公共空间当人发泄个人私欲的“跑马潮。新时代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刹住公民失德的“马车”,有必要进“教科书式执法”。

从客观原因看,公民道德失范现象与社会转型期有关。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经历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从宗族社会到个人社会的快速变迁,而市场经济规则、政策法规、社会治理还不够健全,换句话说,法制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使得传统社会中的不良思想继续存在,肇事者才会口出“地方一霸”的惊人之言。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人法律意识淡漠、无视社会公德,将公共空间当人私人的“跑马潮。市场社会激发了社会活力,也促使一些人过分关注个人利益,将个人私欲代入社会。法治社会本质上是契约社会,自觉遵守契约、对号入座是一种美德,如果有人借酒发疯,伤害他人权利,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笔者以为,对列车“酒闹”等严重失德行为,不等止步于舆论谴责,更应诉诸于法律,向治理“酒驾”一样惩治“酒闹”,真正使道德规范“硬起来”。

一是提高惩罚力度,将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此前,广西、天津等多地陆续推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立法向不文明说“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交通工具上“霸座”等行为与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挂钩、遛狗不牵绳最高罚款500元、公众因不文明行为被罚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代替处罚。鼓励文明、惩罚失德正在成为社会热词。

二是加强公共场所执法监督力度。条例有了,还应配备训练有素的执法监督队伍,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监督、教育和处罚。近年来,交警部门在治理酒驾问题上成果显著,铁路、城管等部门完全可以吸取相关经验,在列车车厢、城市广场等地方中加强巡检,使不文明行为无处可藏。

三是多方联动,加强引导。相比于执法的“后发制人”,通过教育、宣传手段“先发制人”更具优势。在列车车厢、火车站、城市宣传墙等地方设置宣传栏,同时对发生的案例进行广播、宣传,让公民实时处在遵规守纪的教育之中。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从老旧的绿皮车到现代化高铁,日益先进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舒适的乘坐体验,同时,我们的道德修养也应得到提高,遵守公共规则,真正让文明成为出行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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