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乘车,另类的“逃票”更需要严惩
铁路评论 2019-08-20 20:10:56 160浏览 作者:央视网8月19日据央视网报道,一名逃票人员冒充人民警察,不仅伪造了假的警官证、假的公安免票证,甚至连警服、肩章、警号都一应俱全。为了逃票如此大费周章,却被乘警一眼识破。(央视网8月19日)
不得不佩服这名“黄警官”,为了逃票,可谓是现实版的怪盗“基德”。心思之缜密,准备之充分,完全不亚于一名智慧的棋手了,要不是这一次碰到了另一名更具专业素养,善于观察,善于推理思考的铁路警察,还不知道他能够逃票逃到什么时候。现实中,与这位“黄警官”同样行为的人,并不在少数,通过相关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翻阅到大量此类信息的报道。
事实上,无论使用何种方式进行逃票,最终都是违背了市场正常的运行,甚至诸如这位“黄警官”一样的人,由于逃票次数多,所逃票价总额也必然可观,已经处于涉嫌诈骗的犯罪当中。
事实上像“黄警官”逃票逃出全套装备的,也确实不多,严格起来说逃票是一项经济领域的欺诈犯罪,而且往往现实中,就算最后被乘务员抓住,就是补票之外,再额外加收几块钱的手续费而已。
而像他这般身着假警服,进行逃票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而犯罪情节一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二,犯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综合来看,这位“黄警官”应该是避免不了牢狱之苦了,这就是典型的贪图小便宜吃大亏,也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这类行为,后果这么严重,但无论他懂不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法律制裁就在那里。
当然要遏制此类逃票行为,还需要铁路相关部门加强对于进站乘车的查验工作,对于手持相关证件人员,更需要仔细核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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