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修订,与时俱进顺民心

铁路评论   2019-08-08 21:25:12  235浏览 作者:徐向荣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铁路运输、铁路建设、铁路安全管理等做了大幅度修改。在铁路安全管理特别是高铁安全基本制度方面,吸收了既有铁路安全管理行政法规、规章的成果,将近年来的一些制度等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层级效力。(8月6日 法制日报)

近年来,铁路不文明乘车现象屡上网络头条,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为了让迟到的老公赶上高铁,女教师上演了堵车门闹剧;买不到坐票,就强行霸占他人座位的“霸座哥”和“霸座姐”;更有甚者,买不到车票就“买短乘长”,越站后拒绝下车,导致部分旅客无法顺利上车等等。这些旅客的任性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乘车秩序,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出行,理应得到严肃惩处。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少相应的处理条款,因此,铁路民警和工作人员基本上以言语劝说为主,极少采取强制措施应对,效果不甚理想。

对于这些不文明乘车行为,去年下半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旅客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但是,该条例仅仅在广东省内有效,并未覆盖全国范围。与此同时,铁路部门亦出台一定措施制约:在铁路征信系统中记录这些不文明旅客的信息,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不过,在当前交通便利的情况下,该措施的惩戒力度还是略显不足。

这次国家铁路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草案)》,着重对铁路安全管理,尤其高铁安全基本制度方面做了大幅度修改,其中明确将这些不文明乘车行为,列入禁止范围,同时将相关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层级效力。换句话说,就是立法给这些不文明乘车行为套上“紧箍咒”,如此一来,铁路部门有法可依,相应处罚亦有理有据,而那部分屡屡挑战文明秩序的旅客,不敢继续恣意妄为。

由上可见,修订铁路法是与时俱进、顺应民心的举措,不文明乘车现象必将越来越少,广大民众出行更加顺畅。(徐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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