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脚”拦高铁,如此勇气要不得

铁路评论   2019-07-16 18:47:52  209浏览 作者:陈彬跃

广州铁路警方昨日通报,7月14日23时20分许,3名旅客在明知所乘高铁列车已停止检票的情况下,强行冲闸闯入站台。其中一女性旅客情绪激动,拍打列车玻璃,吼叫工作人员开门,不顾站台工作人员阻拦,强行将腿伸入列车和站台之间的间隙处阻止列车开行,造成列车晚点7分钟发车的恶劣影响。广州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7月16日广州日报)

从监控视频中看,该旅客硬吃高铁工作人员的阻拦,强行突破,最终“达阵”,将脚伸入列车和站台间隙处,企图逼迫列车开门,如此“勇气”令人瞠目,其行为着实不可龋

从该旅客本身上来看,首先,安全意识薄弱。如果此时列车开动,那么伤害最深的肯定是她自身,后果不堪设想。其次,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在停止验票的情况下,强行冲闸,阻拦列车,仅仅是为了“明天要上班”这一理由,就要列车开门,撒泼打诨以达目的。就如前几天的另一则新闻,一名留学博士因坐错车私自拉下列车紧急制动阀。诸如此类的事件一件接着一件,这里不得不反问一句,既然明知时间紧急,为何不能提早进站候车,其他旅客都遵守规矩乘车,为何要为你的不守规矩买单,影响出行,没有这个道理。

从公共安全上来看,该旅客已然违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扰乱车站、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该旅客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为自己不该有的“勇气”付出了代价。

对于此类事件,除了给予相应的处罚外,同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拉入“黑名单”,并将处罚结果公诸于众,才能起到警示作用。铁路部门也要硬起手腕,不能因自身的服务性,对待旅客畏首畏尾,助长旅客违规的“勇气”。(陈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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