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偿命”, 高铁逃票奇葩女被惩戒大快人心

铁路评论   2019-07-10 23:06:55  192浏览 作者:刘嵘

7月10日,搜狐视频报道了《女子高铁站逃票还叫嚣“杀人不偿命” 结果被拘留了》的一则视频新闻。原来是7月4日,陕西汉中一女子强闯高铁闸机出站被拦。民警盘查发现,该女子经常利用买短乘长的方式乘坐高铁,在被要求补票时,女子撒泼叫嚣“我是精神病,杀人不犯法”。最终,女子被治安拘留5日,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因贪图小便宜,该奇葩女子多次采劝买短乘长”的方式乘坐高铁,往返于成都和汉中之间。岂料最近在汉中火车站出站口企图强闯闸机、蒙混出站时,被执勤的铁路民警逮个正着。我想说:妹子,究竟谁给了你勇气,无试法律于不顾。况且,真正患精神病的人往往不会说自己是精神玻

其实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二字具有极其重要的分量。“忠义礼智信”是人们提倡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子曰:“人而无信,未知其可也。”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重然诺,守信义的道德传统,留下了不少“千金一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类的美谈佳话。可当今社会,仍有一部分人不以诚信为美,就像今天所说的这位汉中女子来说,她不正是为了贪小利,以“买短补长”来投机取巧。若是大家都像她这样,那么我们的一切活动就无法进行,整个社会就会杂乱无章。

而对于铁路内部而言,除了该加强检票查票防止部分乘客钻空子逃票外,还应该从制度上对这一行为加以规范。对于那些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恶意逃票的人,铁路部门应尽快查漏补缺;其实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节第四十四条规定,无票乘车时(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除按规定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铁路部门更应该进一步加大逃票和越区乘车的处罚宣传力度。

最后,我们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失信惩戒制度,让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让失信成为失信者的绊脚石,真正实现有信者昌,无信者痛。进一步升级加强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人信息,特别是对于利用此方式逃票的“惯犯”,应当及时予以惩处,列入增加诚信记录内容,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方可彰显公平、保障大多数旅客的合法权益。(刘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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