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飞”乱象还须综合施策
铁路评论 2019-07-10 09:05:23 218浏览 作者:张建雨铁线路的安全直接关系着出行旅客的安全,然而却有人不顾高铁线路安全,在高铁站广场玩起了无人机航拍。7月3日,一男子在南京南站广场玩起了无人机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7月7日 扬子晚报)
按照相关规定,无人机只能在低空且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隔离空域飞行,不能在有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融合空域飞行,飞行还要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行动。事实上,在以往发生的“黑飞”事件中,除了少部分人明知故犯、心存侥幸,绝大多数人压根不知道不知道该如何界定“黑飞”,更不知道该怎样飞、在哪飞,认为消费级无人机控制距离不过几百米,没必要专门登记。这就是错估了“黑飞”的危害性。
就此次事件来说,高铁动车运行速度可以高达300km/h,一旦与无人机相撞,后果很可能是“车毁人亡”,如果无人机掉落到接触网上,很容易造成断电,影响高铁动车的运行进而打乱整个铁路运输计划。再拿民航飞机来说,无人机体积孝飞行高度低、速度慢,很难被民航雷达发现和识别,因此很容易对民航飞行造成干扰,此前无人机非法飞行导致航班延误或备降事件,可以说屡见不鲜。另外,无人机“黑飞”不仅干扰军民飞行器正常起降,还可能涉及到“偷窥”侵犯公民隐私、飞入军事禁区“泄露国家机密”等问题。
接二连三的“黑飞”事件让中国消费级无人机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事件表面是玩家的劣性,深究却是行业的乱象、监管的滞后,出了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只可惜目前各地出台的监管政策更像是“君子协议”,并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航模的黑飞乱象。执法时出现的主体不明、监管缺位问题,致使无人机“黑飞”难发现、难阻止、难问责,无形中助长了“黑飞”行为的嚣张气焰
除加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黑飞”的损失与危害外,遏制无人机“黑飞”还需多方发力、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相关部门应制订关于无人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对无人机从研发、生产、销售、审批、运行等环节,作出切实有效的指引、规范和约束。对于消费级无人机,除了建立全面的实名登记制度外,厂商应主动配合国家接受监管,从技术手段降低飞行器“黑飞”的风险。例如设立电子围栏,让飞行器无法在机尝军事基地、行政中心等禁飞区使用,并且做到动态调节;又如增加机身序列号,在激活时要求用户录入个人信息,让每台能够起飞的飞行器都能查到实际使用人。
同时,针对管理机构不一、规定与办法过于零散的问题,应该统一管理机构,进行专项立法。我国小型娱乐飞行器数量庞大,区域广,但监管盲区很多,出台的制度也多是修补性的。故目前急需为无人机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明确无人机归哪个部门管、怎样管,如何进行疏导,如何纳入管理,既能让产业良性的发展,适当控制风险,又能让无人机拥有者安全地使用无人机。
总之,面对无人机的飞速发展,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定,通过相关部门的宣传引导,真正的让无人机使用者的懂规定,才能让无人机不“黑飞”、不“白飞”,不“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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