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票400次,逃掉的岂止是个人信誉?

铁路评论   2019-06-06 17:28:43  166浏览 作者:张文彬

5月17号,天津铁路公安在工作之余,发现一名男子在出站时尾随其他旅客逃票出站,针对此列情况,天津铁路部门展开调查,发现该旅客张某从2018年5月到2019年5月间通过“买短乘长”,以成人票冒用儿童票的方式恶意逃票400余次。(今视网)

随着我国高铁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很多相邻城市之间形成了“高铁半小时生活圈”或者“高铁1小时经济带”等,让人们的异地通勤成为了现实。京津城际铁路就是这样一条实现人们在北京和天津之间通勤的高铁线路,特别是“复兴号”动车组上线运行后,两城之间200公里的距离只需30分钟便可到达,可谓是大大方便了人们出行。然而在享受高铁红利的同时,有些人却动起了“恶意逃票”的歪心思。

长期往返于京津两地的张某为了每天省下几十元的车票钱,可谓是“机关算颈,他买短乘长,他设法使用儿童票乘车,“高超”的手段使得他在被工作人员抓到之前已经逃票400余次,但最终还是落于法网而个人信誉尽毁。张某的行为看似占得了一些小便宜,然而却因小失大吃了大亏。

第一,在社会征信体系日益健全的今天,个人的任何失信行为都可能会被记入个人档案,严重失信人还将面临贷款、就业、求学、出行购票等多方面的限制,给今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张某在该案件中“恶意逃票”的失信行为,最终被处以刑拘和限乘火车180日。这样一来,他首先要面对自己的领导上司对刑拘做出解释,其次还不得不改变长久以来习惯的高铁通勤方式而另寻他路,最终的结果是失信者因失信而丧失自由。

第二,在“讲文明,树新风”的口号不绝于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深入人心之时,全国人民都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恶意逃票、霸占他人座位、圈占公共资源、不遵守公共秩序等不文明的行为,往重了讲就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毒瘤行为”,他们不仅仅“逃”掉了个人信誉,也让自己丢掉了文明的高贵品质。

当然,在我们批判投机者的同时也应看到制度机制的不足。首先张某逃票行为能够屡屡得手,说明铁路部门在售票或检票关口存在把关不严之处。其次对于张某这种每天固定线路往返通勤的人员,是否可以尝试推出年卡或者月卡的服务,并在总价上给予一定优惠,这也能够体现出铁路让利旅客和服务旅客的宗旨。

美好的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建设,失信行为的表面总是包裹着“利益的糖衣”,但“糖衣”下面的制裁必将令失信者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张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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