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老卖老更是倚老卖“丑”

铁路评论   2019-04-24 10:05:12  214浏览 作者:刘兴平

4月20日,湖南长沙高铁南站一老人因逃票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挥拳击打铁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被打后还击,将老人打倒在地。

22日,长沙高铁南站表示,当事双方已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达成和解,老人补了车票。(观察者网4月22日)

“倚老卖老”本意是指依凭年纪高,仗着自己的经验或功绩主观地处理事情,轻视或忽视别人。而对于老人那些蛮横无理的失德行为,不只是卖老,更是卖“丑”。

这些年,关于老人的负面新闻接二连三,不是公交车上抢座,就是排队加塞;不是年轻人扶起倒地老人,反被讹诈,就是老人高铁逃票,还殴打工作人员。这让人不禁疑惑,究竟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是为老不尊的人多了,还是遵纪守法的人少了。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应当日趋成熟和豁达。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不逾矩”,就是说到了古稀之年,社会规则都已经被内化,具有很高的理性与德性,因而老人一般都应该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宽大胸怀,待人接物慈祥与友善。老人的“变坏”,体现在公共场所缺乏公共精神,蛮不讲理,这是由于他们随着年高,辈分增长,导致自私自利意识的恶性膨胀,最终变得为老不尊。

社会之所以尊老,固然是由于“年高”,主要则是由于“德劭”。同时,也因为老人一生的贡献,为后人的前行铺了路,架了桥,基于“喝水不忘掘井人”的伦理,小辈理应尊老。因此,年龄大只是表象并非主要原因。如果哪位老年人不知道尊重这些,而将“老”当做可以率性而为的资本,任意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利,如此“倚老卖‘丑’”,必然会失去别人的尊重。试问,若为老不尊,损人害人,谁还愿意尊重你?

部分老人行一己之私,致他人感受于不顾,不仅是对文明秩序的亵渎,更是触及了道德的底线。这就要求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遵守规矩。遵规守矩的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实际上传递了一种温暖人心的雷锋精神,树立起了一种崇尚文明的道德标杆,形成了一种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

诚然,社会提倡尊老爱老的优良风气,老人对此本应当感谢与珍惜。可有些老人却把这些优待当做可以“无理取闹”的资本,不自爱,不检点,企图摆脱社会法规与公共秩序的束缚。这表明,在关怀老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通过法律手段对老人进行法治教育;在提倡社会尊老爱老的同时,也要倡导老者自尊自重。

社会需要合格尊老,惩恶扬善赢得尊重。只有多方携手,做到“不纵、不宽、不漏、不错”,严惩违法的老人,表彰向善的老人,惩恶扬善并举,才能敦促老人向善,老人也才能赢得社会的真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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