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降价降费提升市场竞争力
铁路评论 2019-04-02 23:02:39 191浏览 作者:姜利康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自4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下浮铁路货物运价,取消和降低部分货运收费,预计每年向广大货主和企业让利约60亿元,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自4月1日起,下调铁路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中国铁路总公司决定,同步对国铁运输的整车、零担、集装箱等货物运价相应下浮,取消翻卸车作业服务费等6项杂费,降低货车延期占用费等4项收费标准,主动将减税降费效应传递给下游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铁路货运降价降费,是继2017年以来铁路总公司连续采取一系列降费措施、累计降费200多亿元的基础上实施的又一次降费让利行动。7月1日起,铁路总公司还将采取降低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服务收费、自备车检修服务收费等措施。铁路部门将深入实施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优化货运产品结构,提升货运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运输服务保障。(摘自光明网)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时下调铁路运输的价格,一是加强了铁路运输在市场的竞争力,利用低价优质的服务吸引市场的商家;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积极与社会主义市场接轨,让“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落在实处。对现有铁路货物运输杂费进行逐项梳理,取消没有实质服务内容或相关作业成本应通过正常运价补偿的收费项目,归并服务作业内容相近的项目;对保留的项目,进一步完善计费办法,按照补偿合理成本原则,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后的铁路货运杂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的铁路运输企业、专用线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企业网站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对不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以及超出公示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按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服务也收费的,应立即纠正。铁路运输企业应积极研究建立辖区内专用线服务收费信息统一公示平台,为用户自主选择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为铁路的美好发展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姜利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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