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霸座”零容忍利于提升公众法制素养
铁路评论 2019-01-16 09:58:11 187浏览 作者:黄嘉慧1月15日,中国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铁路公安机关2019年春运安保工作有关情况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活动成效。(中国新闻网 1月15日)
铁路旅客运输是公共交通行为,关乎着千家万户和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常言说的好,“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干什么都应当有规矩,坐高铁也好,坐普通客车也好,都应当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对号入座,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面貌。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所认为的旅客“霸座”“霸铺”行为是道德伦理上的事。其实不然,从法律角度看,占用他人座位或铺席,经列车工作人员或旅客劝阻拒不改正,已经扰乱了交通工具的正常秩序,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和相关规定,铁路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作出处罚。近期,全国铁路公安机关共查处“霸座”“无票乘车”“阻挡车门”“动车吸烟”等各类违法扰序案件2800余起,依法拘留452名“霸座”违法行为人。
现在,铁路公安对“霸座”等扰序行为零容忍,全国铁路公安整体联动,落实“以地保车”,出现类似警情,列车乘警和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在列车上遇到“霸座”等扰序行为,如需要地面支援,会“5分钟报告,第一站处置”。对严重扰乱站车秩序的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依法处罚一起。
在惩罚霸座的乘客时,也应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乘客因霸座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就对个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如果可对高铁霸座的行为加强惩处,使得全民提高素质,其他人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将是最好的效果。每一位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各行各业都需要有"尊重法权"的意识,并对类似的侵犯法权的违规行为配以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才可能对全社会起到惩戒作用。
春运将至,又是出行的客流高峰期,请大家谨记文明出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我们用言行传递文明讯息,用举止勾勒文明形象,将文明的理念深植在心田,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舒适文明的公共秩序。(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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