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路旅客权利维护者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评论 2018-12-11 19:38:26 160浏览 作者:刘智明今年先后出现了多起列车“霸座”事件,无论乘务员怎么劝说,肇事者还是“耍泼无赖”没有让出所占的座位,而在事件当中更有肇事者出言不逊:“谁规定要按号入座?”。还有许像在禁烟列车上偷偷抽烟、扒列车门耽误列车发车等等不文明行为。乘坐铁路列车时出现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说明高速的社会发展使得法律滞后性凸显,与道德的进步存在不同步。在这信息流传飞快的时代,不文明行为迅速激荡起的社会舆论浪潮,一时之间如何解决“霸坐”等不文明、失信行为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好消息终于来了,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告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针对性地对“霸坐”行为立下了军令状: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另外条例中还对多种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围堵列车、阻碍发车、强行登乘、拒绝下车等的行为。这些危险行为明确的充分补充了在2014年全国开始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七十七条规定。对规范当今社会上出现的危害铁路安全的不文明问题更有针对性。更加贴近当今乘客维护自身权利的需要,让乘警在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效打击失信、危害铁路运输等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素质和社会公德心,更加体现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针。
但是笔者认为条例存在局限性,从名字上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如果说有人咬文嚼字片面地认为:我在广东省严格遵守此条例,出省了我就又可以“霸坐”了。国家法律部门是否需要针对社会现状将条例中的一些新的内容撰写进大章。其实,此次条例的实施其实也是各其他省份做出了表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地方的某些条例会推行至全国范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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