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上铁道需“回炉”的是科目考还是安全意识

铁路评论   2018-11-12 17:46:15  185浏览 作者:徐素贞

海淀区四季青桥北郦城小区门前,是一个铁路道口。7日下午,一名车主将私家车停到小区外的铁轨上,导致一列货运火车停车半小时。记者发现,事发地周边有多个停车场,但不少车主为了图省事儿,将车停在铁轨旁边。铁轨距小区门口大约有十米的距离,行人、车辆进出都要从铁轨上穿行。铁路道口负责维持秩序的一位治安员介绍,前天下午两点多,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停在了铁轨上,导致一列货运火车“被逼停”。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车主才将轿车开走。(北京晚报  2018年11月09日)

车辆乱停乱放在城市道路上的经常会遇见,罚款、拖车对于交警部门而言是每日清障必不可少的工作,然而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只是让一部分人引起重视,因图方便将汽车停上铁道的,笔者也是头一遭耳闻,不论是司机所说“马上会回来开走”,还是怕麻烦不愿停远路,更有甚者认为铁轨上已不会再有火车经过,这些都不能作为危害铁路安全运输的借口。

不论是违停司机,或是通过群众,对铁路道口安全隐患的问题重视几乎未见,对此,笔者认为,铁路部门或社区方面可利用阔音喇叭,在道口处进行铁路道口违章行走的危险性、铁轨周边严禁停车等宣传语进行循环播放通告,铁路部门应在道口两旁设置牢固栅栏,配备治安防护员之外,在警示标志方面要醒目易懂。

鲁迅先生笔下《故乡》中说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反倒成了“地上本无停车场,停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停车潮,小区周围的停车场在违停司机眼中如无一般,从记者的了解中不难看出,乱停现象凸显出司机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安全意识的不重视。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的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中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者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庆幸,只是半个小时的阻滞未带来人员伤亡事故,是警醒,不得罔顾法则规定,要遵守,安全教训产生的一切制度,将汽车停上铁道,需回炉的是对安全意识的重视,是对社会安全的责任。(徐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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