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亲情成为猥亵儿童护身符
铁路评论 2018-11-02 19:09:17 154浏览 作者:万应金10月30日晚间,南昌铁路公安处发出通报。通报称,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够成猥亵违法。(人民网11月01日讯)
10月28日,网上流传的父亲高铁上猥亵女童一事引起了网民广泛关注。从现场流出的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出,当事父亲周某某对女儿的“亲热”举动已然逾越了父女正常的亲热行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广大人民群众义愤填膺的等待当事人周某某受到法律的严惩时,如此不堪、丑陋的行为居然被南昌铁路公安局以一句“当事人周某某与小女孩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够成猥亵违法”轻轻带过。
或许,南昌铁路公安局考虑到小女孩与周某某系父女关系,小女孩的未来离不开父亲照料;或许周某某主动认错,其家人给予了铁路公安局较大压力;又或许考虑到小女孩的未来,此事不便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不管基于何种考虑,南昌铁路公安局都不应该将此事以父女关系轻轻带过。这样的调查结果完全不能服众,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是对公众认知和道德评判的无视和挑衅。如此一来,南昌铁路公安局的威信何在?人民群众的正义诉求又被置于何处?
既然此事已经引起了舆论强烈反响,就说明人民群众已经遇到过这类事件,并且对这种行为已是深恶痛绝。全国有多少双正直的眼睛在盯着此事,又有多少正在犯罪或者蠢蠢欲动潜在罪犯在偷窥事态的发展,又有多少正在苦海中挣扎,却难以启口的少年儿童在期待一个“正义之音”。父女关系和疼爱女儿的特别方式都不能是父亲猥亵女儿的遮羞布和护身符,即便法律的铁锤在给予父亲惩罚的同时,也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剧痛”。但是,这种剧痛只不过是“阵痛”,长期的、不加约束的侵犯才是最刺骨的“痛”。
猥亵儿童罪在我国法典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近年来,猥亵儿童的事件已经呈现高发态势,幼儿园教师、看病的大夫、路边的大叔都有可能是猥亵儿童的罪犯。但是,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儿童性教育的缺失,许多家长和孩子都对猥亵行为三缄其口、羞于启齿,这造成了猥亵行为多发,但是立案调查偏少的情况。猥亵儿童的危害不言而喻,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更多重视,不仅要加强宣传教育,同时也应高举法律的“狼牙棒”,给予不法分子威吓和迎头痛击。
法律从诞生开始就是无情的,因为无情所以公正,因为公正所以“最长情”。“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我国执法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南昌铁路公安局应该以最严谨、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调查此事,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万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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