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道路逆行成为他人生命的终结者

铁路评论   2018-10-28 23:28:22  236浏览 作者:黄彪

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掉入长江。万州区政府回应 :确有此事,系小车逆行与大巴车发生碰撞导致,目前已组织全力救援,伤亡情况不明。(10月28日 《人民日报》)

细看一下,公交乘客的从垂直高度近五、六十米的桥上掉入水中,且不说有多少乘客生还,单从这高度及现场不堪的图片来看,乘客们也绝然是凶多吉少。我们在怀着悲痛心情的同时,在探究这起道路交通事事故的背后究竟是出于什么?是道路逆行,交通逆行成为这次交通事故的第一罪魁祸首,成为那些搭乘公交乘客生命的终结者。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上升,踏上新台阶,国人日渐富裕起来,在鼓鼓钱包,购置爱车成为了国人们的多数选择。根据我国公安部交管局最新数据称,截至2018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2亿辆,其中汽车2.3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3.63亿人。

私家车是我们出行群众的一个便利,但道路交通安全却不容小视。撇开大多数车主驾驶技术有好有坏,参差不齐,不说,遵循交通规则显得越来越重要。

诚然,女司机在与公交车相撞后也深受重伤,我们也表示同情,但道路逆行的代价是惨痛的。那些把生命定格在桥底冰冷心中的乘客,无法告别失去他们的亲人、朋友,孤独的离开这个世界。

与此同时,央视新闻于同日报道,在车流飞驰的四川雅西高速上,一辆灰色小汽车迎着车流逆行,一路通过5座隧道,逆行近33公里,其间数次与多车擦肩而过。司机在被拦截后回答也让大多数人心寒,"车自己飘起来了,控制不篆…”。这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漠视,对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主生命的残忍。

不过,肇事女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同她一类违反逆行的人却要引起反思,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据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值得重视的,我们不仅仅要做到自己遵行交通规则的同时,还要正确、清醒的引领他人遵行交通规则,形成一种好的社会规则意识,为个人及他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黄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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