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铁路霸坐”,让维权有法可依
铁路评论 2018-10-19 13:49:37 198浏览 作者:陈玉芳近段时间,笔者看到关于高铁“坐霸”的新闻频繁出现在网友的视野里,霸座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多的趋势。最近《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铁路旅客乘车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将有法律“紧箍咒”。
笔者认为,文明出行是每一位旅客的基本行为准则,到了公共场合就要有他人意识,就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妨碍他人。特别是在高铁成为“中国名片”的今天,许多外国游客来中国旅游,会特意感受一下“中国名片”,如果让他们看到“高铁上不文明”的现象,那是不是给“中国名片”抹黑呢?因此,为了每一位旅客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必须制订行之有效的条例制约不文明乘车者。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的制定是确保社会这一台机器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因此规则需要人人遵守。但是,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诸如高铁霸座,阻拦高铁,买票插队等一些不遵守规则行为的发生。当事人虽然理亏但往往会“理直气壮”地向工作人员和受害者争论一番,甚至会怼地对方哑口无言。在这些事件的背后,不仅反应了当事人对社会规则的轻视,而且同时也反应出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该类行为缺少相应惩罚措施或者处罚程度太轻没有威慑力,导致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只有将法律法规完善起来,适当增加当事人违反社会规则的成本,才会扑灭他们的嚣张气焰。
笔者觉得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无疑为根治“霸座之殇”提供了一剂良方。尤其针对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典型霸座行为,将有明确的法律为其套上“紧箍咒”。同时,条例还明确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从源头上掐断了“霸座”潜在隐患。从法律上说,在遇有他人恶意阻碍合同履行时,铁路公司有义务排除该阻碍,确保购票人的合法权利实现。
笔者认为该条例立法程序的通过,体现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步。铁路乘车秩序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当铁路乘车规定有了法律的保护,就有了打击“坐霸”这类行为最有利的武器,该条例的出台可谓是大快人心。相信一旦该条例生效后,“坐霸”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就算还有此类行为,也能够有法可依,依法执法,有法律的白纸黑字在,如何狡辩都将会是无用功。(陈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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