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霸坐”惹众怒,这样的“网红”不好当
铁路评论 2018-08-27 10:41:32 228浏览 作者:陈哲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乘客“霸坐”事件,铁路公安部门已对事件调查、取证完结。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相关条列规定,给予“霸坐男”孙某治安罚款200元,并在铁路征信系统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人民日报 8月24日)
近年来,不文明乘车行为频频发生,2015年5月一名男乘客以“我腿放不下”为由,强行将自己的一等座“升级”为商务座;2018年1月,一名带孩子的妇女竟然以等老公为由,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造成列车晚点;如今又来一个身强力壮的健全男子以行走不便的蹩脚理由霸占他人座位。以上的种种行为,在我们旁观者看来既搞笑,又令人气愤。好笑的是为何会有这样奇葩的乘客,其无赖的行径,奇怪的理由,都让人暗自发笑;气愤的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对于这种违反道德但又不触及法律底线的行为,我们竞没有太多的办法来制约。
对于此次霸坐事件的处理办法,众多网友拍手称快,无理爽一时,总有人治你。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处罚太轻,这样的处理对耍无赖的人并不能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后果,而且不足以威慑其他心存无赖之心的人。
笔者认为处罚不是目的,但有力度的处罚却必不可少。济南铁路公安的处罚乍一看可能觉得并不重,200块钱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限制高铁出行却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便,而且这件事情经过网络的发酵,对当事人的警示教育应该是相当有分量了。
法律明文规定,道德存于心间。法律和道德分别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明尺和暗尺,但是道德这把暗尺却常常被一些人忽视。现代社会个人信用越来越重要,失信之人的生活将处处受到限制,因此铁路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旅客道德行为与其个人信用的挂钩,对于耍无赖并且不听劝告的乘客可以视情节轻重来确定限制其火车出行时间长短。当然,铁路部门要做到以劝诫为主,处理为辅,同时处理要有理可依。乘务员与乘警可以参考相关执法机构携带执法仪工作,记录整个交涉过程,这样就能确保事实真相,也能保证乘客与铁路部门各自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乘客耍无赖的行为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你的无赖行为或许在当时能占到老实人一点便宜,但事后必将受到全社会的批判,成为这样的“网红”想必也并不好受吧?(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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