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敢于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拍砖”
铁路评论 2018-07-17 08:43:50 183浏览 作者:王红峰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车辆是城市交通的一道流动风景线。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大幅增加,市民乘车出行越来越多,也引发了一些行车不文明现象:如在车上喝完矿泉水,将空瓶直接丢出窗外;抽完烟后,烟头、烟盒随手扔出窗外;摇下车窗,脑袋一探,一口脏痰应声飞出……“文明天下”网站曾做过一项统计,在22万多人次参与的调查中,“向车窗外吐痰、扔垃圾”在十项不文明交通行为中位列第一,最令人反感。
一些市民车窗抛物是图一时之便,殊不知少数市民的“一时之便”,带给城市的是一系列的“不便”:因为随车抛洒的垃圾不断产生,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同时,车窗抛物破坏的不仅是环境美感,还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据统计,国内环卫工人被车撞事件,超30%是因清扫车窗抛物引起。另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城市每年因车窗抛物死亡400人左右,引发事故不计其数,环卫工人更是屡屡伤亡,也就是平均每天就会有一个人因车窗抛物死于非命。此外,当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如果前方车辆里突然丢出易拉罐或餐巾纸,很可能让后方车辆的司机在不及避让的情况下急刹车,造成意外车祸。车窗抛物杀伤力有多大?央视记者曾做过一个实验,一个50克重的空矿泉水瓶,在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在汽车高速行驶下,一个小小的车窗抛物如同一颗炸弹。大河网报道,上海外环线上有人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驾车,看到前面的一辆车突然将一个塑料袋扔出窗外便刹车变向,最终因塑料袋带着脏东西砸在了车的挡风玻璃上,车辆撞向了路边的隔离带,所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成为有车一族应该是物质生活到达一定程度的成功标志,同样的人的精神境界也应该相应提高而不是停滞和倒退。有人大代表建议开车打手机入刑,我倒觉得车窗抛物也应该入刑。我国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就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公安部公布数据,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据统计,3年来公安机关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但我国现行法规对车窗抛物的处罚太轻,不能形成有力震慑。如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者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美国对车窗抛物轻则罚款重则判刑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只有尽快完善法律,用“重典”、下“猛药”,加大对类似车窗抛物这种恶劣行为的惩处力度,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免于“天降横祸”的风险。同时,建议政府出台强制性法规,要求汽车出厂必须标准配置车内小垃圾桶,时间久了,各大厂家在设计阶段就会把垃圾桶的设计固化到车内的某些特定位置,长期坚持下来,人们就能养成在车内处理垃圾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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