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血的教训,横越铁路轨道请三思

铁路评论   2018-07-15 14:00:44  202浏览 作者:汤少川

2018年7月13日,南京铁路法院就“2017年3月26日南京南站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进行一审,宣判结果为铁路无责,驳回死者家属的索赔请求。(7月15日凤凰网)

铁路越轨的事件屡屡发生,历史告诫人们不要再重蹈覆辙,可总有人对法律法规失去敬畏之心,让历史重演再度付出惨痛的代价

在当今法制社会中,人的行为举止都受到法律的限定,我们要在法律限定的可行范围内争做守法的好公民,绝不逾越法律限定的红线。就高铁站而言,铁路也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其规定中禁止的项目明确了限定范围,所以我们在乘坐高铁出行时要遵守铁路的规定,既保护自身的安全也引导了周围的人安全出行。

而作为成年人理应明白成年人的定义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安全的民事行为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该事件家属上诉向铁路索赔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院的宣判是合理的。

死者违反了铁路规定付出了生命是惨痛的,但生者更应该警醒,在日后的出行中遵纪守法,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铁路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力度宣传,让旅客清楚自己在出行过程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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