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者“亮剑”助力诚信致远

铁路评论   2018-07-11 16:46:19  181浏览 作者:范炜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6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123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381人。(7月3日  中国新闻网)

近几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人从各方面进行全面限制,加大了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此次新增的受限人员也多是违规人员,如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无票乘车、安检中查出随声携带危险品等等。所以也许看起来惩罚严重,不留情面,却也是失信人咎由自龋

诚信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以往由于对失信的惩罚多是以道德约束为主,力度低,很多人对自己的失信行为都不以为然,知错仍犯,若不加以治理,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社会诚信度缺失,秩序混乱,所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惩戒手段是必然趋势。就像本次新增人员中还有在动车组上吸烟和携带危险品进站者,相关部门明确指出这类行为会威胁到人身财产安全,他们却依然存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这样的行为若是没有加以严格的惩戒手段是对社会其他民众的不负责。

在笔者看来,如今的惩戒手段其实一点也不严重,特别是对于一些屡教不改者,必要时候还应当处以法律手段,完完全全的对他们“亮剑”,这是对失信者本身的负责,也是对这个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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