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办学校,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铁路评论 2018-06-21 15:10:45 183浏览 作者:王红峰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各地要有计划地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互派教师、管理人员等帮扶工作。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学生纳入“两免一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按标准予以拨付(6月20日半岛客户端)。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支持民办学校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人们对于优质教育的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当前教育领域的基本矛盾。择校的根本原因还是供需矛盾,是优质教学资源供给不足。择校问题终究要靠教育的均衡发展来解决。但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且差异性太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产生考试招生或者电脑派位招生的方式,才会产生天价学区房。只有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努力实现“校际均衡”才是治本之道。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首先应该是公平的,这种公平的教育还应该是有质量的,低质量的公平不是追求的方向。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水平的教育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任重而道远。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办学层次从幼儿园到初中,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其办学规模来看,民办教育已成为基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城区学校学位压力和乡镇农村学前教育就近入园,吸纳社会资金,增加社会就业,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一直发挥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的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由于对民办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地对民办教育的重视和扶持的力度还是不够,经费资助缺少必要的政府支撑,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如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水平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山东省将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并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下更大的力气力促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总之,只有使辖区内公民办教育行成一体、协调均衡发展,孩子在“家门口上好学校”才不会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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