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死人命的高利贷该休矣

铁路评论   2018-05-23 13:44:11  189浏览 作者:雷宁

从昨晚到现在,

一个年轻女孩发布的一封遗书,

让无数网友揪心不已、彻夜难眠!(广州日报 5月21日)

近日一则 “20多岁姑娘发布遗书,一家三口凌晨自杀,网友生死营救”的消息让我们十分震惊和触动。

从遗书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这位姑娘的父亲借高利贷欠下不少钱,房子也卖了,还连带着让女儿名下也背负了很多债务。是这令人憎恶的高利贷把一个家庭都毁掉了,也毁掉了属于一个20岁的美好!

20多岁是一个女孩儿最美的岁月,渐渐褪去青春期的那份不成熟,开始走向知性。可能这个年纪的女孩爱化妆,爱摄影,爱周末的时候约上闺蜜去看一场电影,或者去咖啡店里品一下下午的宁静生活,或者给家人打一通电话去吐槽生活里的不顺心,她生活中的积极或消极的都应是美好的,是属于这个正值青春年少的芳华的美好。

遗书中,姑娘除了表达对朋友的感谢,还抒发了对医务工作的热爱。知情人也透露,姑娘是个又善良又暖心的可爱女孩,她因从事着她的梦想职业而幸福,她的理想是能够在急救室创造更多的奇迹……可是这一切都因一场高利贷而将她逼到了生命的边缘。

高利贷从古既有之,为何屡禁而不止?最早的时候是百姓逢上饥荒年,为了生计而向地主们借钱并决定来年加倍奉还。

现代的社会是为了攀比,享受,或是度过经济难关又或者是急于过上美好生活不惜借下高利贷、网贷、甚至裸贷。通俗而言,高利贷就是指放贷人对借贷人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是坚决反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并且公安部联合银保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事项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放贷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催收行为。

虽然法律对于高利贷已经做出了严格的禁止规定,为什么高利贷仍然是屡禁不止?相关部门的监管是不是出现了漏洞?打击力度是不是需要不断加强?将这些规定落实到位,杜绝血的教训再而上演。

要知道高利贷,从古到今,始终都是社会上的毒瘤。在《白毛女》中,杨白劳就因为还不起黄世仁的高利债务,才被迫要用女儿抵债,女儿逃跑后,杨白劳只好无奈的自杀身亡。另外在2016年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也是让人记忆犹新,于欢眼看着自己母亲被催收者侮辱,而奋起拔刀杀死一人。

高利贷就是拿生命作赌注,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为了偿还要人命的高额利息不惜一切代价,不计一切后果的去借高利贷,失去了理智就是羊入虎口、舍本逐末的行为。

这封遗书,让无数网友揪心不已、彻夜难眠!还好在许多网友积极联系知情人或向警方求助,目前一家三口已经被抢救过来,这场悲剧被阻止了,也希望相同的悲剧别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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