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名单第一人”不应止于“禁乘”
铁路评论 2018-05-09 12:28:57 223浏览 作者:李喆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不少人选择乘火车出行。而在陕西杨凌南火车站,却上演了一场闹剧,5月1日,一名男子因迟到,错过了检票时间,无法进站。本来他可以采取退票或改签等方式解决,但这名男子,却跳过检票口旁的护栏,还动手打伤了车站工作人员。最终,该男子也被列入了铁路黑名单,180天内禁止坐火车。这也是陕西省开出的首个铁路黑名单。(5月6日中国网)
因自己一时疏忽,导致无法进站乘车,本可以选择退票或者改签等方式解决,但确有这么一位任性乘客,非得演绎一嘲大闹高铁站”。面对此番恶劣行径,该男子成为陕西拾铁路黑名单第一人”,同时也将收到禁乘火车180天的处罚。如此一来,岂止是信誉大打折扣?
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时代发展到何种地步,讲文明、守规则始终是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一方面,高铁站作为宣传城市窗口,一个人的恶劣言行极容易“带偏”城市的正能量,或多或少会给来访游客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另一方面,这些置文明、规则于不管不顾的不文明“老赖”,不仅有违公民准则,更是对法律的蔑视与挑衅。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针对高铁闹事者,铁路部门虽已出台“限行令”,但有必要提升违“限”成本。例如可以将“禁乘”提升至一年,甚至是更长时间,也可以经济、征信手段二者兼施,细化责任等级,扩大惩治范围,使不文明“老赖”不敢逾越公共安全这块“雷池”。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民众文明意识的引导,深入研究对提高民众文明意识认可度高、效果明显的方法和途径。对反面教材要给予及时批评指正,对正能量当事人给予鼓励奖赏,以此形成惩恶扬善氛围。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笔者以为,根除不文明陋习关键在于个人“自治”。“限行令”虽以施行,但让闹事者认清过错并非“一朝养成”,诸如“高铁扒门”“吃泡面被肀的事件,其共同点,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规则意识淡薄,即使处罚“落地”,仍有人觉着自己“没错”甚至还抱有“冤屈”。因而,唯有让秩序意识、遵规意识深入人心,才能使其深刻反盛认识并改正自己的愚昧行为,只有知晓其利害,方能改其本性。
文明折射着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惩戒不文明行为固然需要“执法严、追责严、曝光严”,更重要的,离不开国民“硬素质”的贯穿。文明习惯不仅是一个公民综合素质的体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因此,公共交通的美好环境,还是要靠大家共同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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