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而不立,失信将限乘

铁路评论   2018-04-24 18:15:55  193浏览 作者:谢聪

中国铁路总公司透露,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3日)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实现我们国家和社会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石。此次《意见》明确限制乘坐火车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二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不久前,有大妈挖野菜的“笑话”、有春运期间频繁刷屏的高铁扒车门事件、有老生常谈的动车组吸烟逼停列车的“丑闻”,人们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对诚信等道德观念越来越淡薄,甚至一度缺失,归根结底,还是缺失诚信的代价太小,违法的成本太低。此次《意见》的隆重登场,在惩罚力度和监管力度方面均得到大大的加强,将直接颁发给失信人“限乘令”,但这也极大地论证了建立诚信体系的重要性。

“失信限乘”是建立乘客与铁路运输部门双向选择的有效途径之一,合肥女子“高铁扒车门”炒的沸沸扬扬,“动车吸烟案列”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铁路路网不断优化完善及高速铁路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出行也日益变得快捷、方便。但有小部分旅客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此次《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明确将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的十二种行为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失信限乘”虽然看起来像是一种警示或惩戒,但这也无疑不是在保护着我们的权利,我们在享受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体验时,应当拿出该有的素质,督促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乘客。

然而,此次《意见》中的“严重影响”和“一定时间内”等内容不够详实、细致,细则方面还需要铁路等部门去进一步商榷,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界定违规的“边界线”,让违法者无空可钻,执法者有章可循。其次,铁路“限乘令”也应当把握好权利的界线,避免因惩戒失当,造成对公民合理权益的损害。

人无信而不立,失信将限乘。铁路部门的这一剂失信“治理良方”,必能营造出更加文明、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让旅客出行体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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