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护航高铁关键在“落地”实施

铁路评论   2018-03-15 10:26:14  174浏览 作者:孙思可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培表示,应加快推进《铁路法》修订进程,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为高铁安全保驾护航。(福建日报 3月13日)

回顾过往的种种危险事件,如高铁“扒车门”、横越高铁线路、殴打辱骂乘务员等等都为铁路的治安管理和法律权威敲响了警钟。推进《铁路法》修订进程势在必行,但笔者看来为高铁环境和民众出行护航,关键更在于法律的“落地”实施。

长久以来,《铁路法》之于大众而言,以只闻其声但不见其踪的形势存在。为何?一来作为专业性质的法律其缺乏一定的广泛性,除非从业人员,不然鲜有人了解,这也是其他专业性质法律的通病;二来,民众都是坐火车的多,看法律的少,加之原先《铁路法》的宣传很长一段时间都趋于平静,并未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其三,与《铁路法》内容有关的案件不被大众关注,执行度也不如其他法律严格。类似于民生类的小型违法案件,在自媒体尚未普及的年代,大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批评教育式的执法为主。这也让《铁路法》的“落地”实施愈加困难。

但近期一系列与高铁运行安全息息相关的事件,再次让舆论焦点集中在关于铁路运输的法律法规上。各大网站和平面媒体也都在呼吁完善法律条文,强化法律手腕,建立诚信制度等等。这不仅反映了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增强,更说明了让法律“落地”的重要性。

如何让《铁路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让旅客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监督作用。由于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很多违法行为,诸如高铁抽烟,翻越站台等,执法者极有可能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而这就需要群众发挥监督的威力,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另外,要避免“白内障”式执法,很多铁警工作多年,大都有“看得多”、“听得多”、“习惯了”的心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不仅纵容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更加速了法律权威的下落。要搭建法治的“高压线”,用法治来补齐道德的“短板”。对于违法者绝不能“人性化”执法,要“见一个,打一个”。让违法者长记性,方能让法律的权威重新立信于民。

法律护航高铁任重而道远,除铁路联合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引导之外,公众也应高举“法治”大旗,维护法律尊严。唯有如此,方能让法治思想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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