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高铁暴露公德与法制教育缺位

铁路评论   2018-01-16 10:53:29  225浏览 作者:孙超峰

1月5号下午,女子罗某为等丈夫能上车,公然阻拦高铁发车,且在多方劝阻下,依然固执己见。(1月11日 央视网)

乘客因个人因素,跑错站或没赶上车时有发生,铁路行业已经很人性化的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比如对于跑错站上错车的乘客车站负责对接将其顺利送达;对于跑错站没上错车或者赶不上车的乘客在开车前30分钟内进行退票和改签;对于截止检票后仍未检票的乘客,车站处于对其安全的考虑,必须阻止其闯岗上车。

车站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不论从任何角度都做的正确无误;而这位罗姓女乘客,公然阻拦高铁发车,在多方劝阻下,依然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影响及其恶劣。往小处说,这是一种极其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表现,往大处讲,罗姓女子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铁路安全法,阻拦列车正常开车,属于公然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表现,这样的行径极其恶劣。

尽管罗姓女子在经过公安部门约谈教育之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诚恳道歉,但造成的伤害却无法消弭,有的人可能因为开车耽误的几分钟,造成经济上不可忽视的损失,以小观大,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部分民众在社会公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是铁路安全法部分比较薄弱,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能够偏科,要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国民综合素质,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砥砺奋进。

“德”意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需要去做事。不违背自然发展,去发展自然,发展社会,发展自己的事业。道是在昭示一切,德是在承载道的一切。为了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道路就是在行道。“君子进德修业”,德才兼备才是真正的有用之人,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对集体、国家、社会、民族发展有所裨益的人。“德”字从构型来看,就已包含有禁忌:要遵从一定的思想和行为规范。而公德,则是为了公共利益约定默守遵从的思想和行为规范。法的作用是,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

只有加强公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综合提升国民素质,将德和法有机相结合在一起,才能够综合提升国家发展力,更好的更稳定的进行高速的国家发展,争取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国人,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定要克制自己的私欲,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免做出危害国家及民族利益的错误举动而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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