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欠不得 触犯法律难逃法网
铁路评论 2018-01-12 09:59:35 240浏览 作者: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 张璐春节临近,来自社会各地的农民工朋友出门在外辛苦一年,终于迎来了他们日夜期盼返乡与家人团圆的日子。然而,每年的这个时候,总会有不少关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消息让人愤愤不平。近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两地警方先后抓获两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网上在逃人员。
1月6日12时40分许,二连浩特车站派出所民警在二连站国内候车室进站口开展查缉比对工作时,发现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匆忙进站,在进站口借口车快开了、身份证找不到了拒不出示身份证件,态度恶劣。民警将其拦下要求其必须出示身份证件或说出身份证号才可进站,该男子在及不情愿的条件下说出了身份证号。经审查,该男子是正在被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民警将其当场抓获。
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姓王,家住内蒙古呼和浩特,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间,王某伙同他人作为某村外墙保温工程分包人和负责人,在工人施工完成后未支付民工工资,后王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上网通缉。目前,二连所已经与办案单位办理移交事宜。
1月10日下午,官牛犋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查缉比对工作时,发现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并当场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承包某镇十个全覆盖工程劳动轻包,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3180元。于2017年12月25日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至杭锦旗刑警大队,因在逃被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公安局上网通缉。经讯问,陆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官牛犋车站派出所正与上网单位联系办理移交事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6年1月1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内容指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借助政府和法律的力量维权。呼铁公安在此呼吁企业及个人,不管你有什么样的原因都请不要拖欠农民工工资,他们挣钱不易、生活不易,若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将会被绳之以法。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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