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风“盛行”,铁路改革还需“标本兼治”

铁路评论   2017-11-21 14:30:20  155浏览 作者:张鹏

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截至2017年11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今日正式挂牌,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铁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光明日报》11月20日)

真正的市场主体,让铁路公司制改革的正向效应完全体现出来,更名不是结束,而只代表开始。

近些年来,国家对铁路的投资达到每年8000多亿元以上,铁路里程得到了快速增长,线路越来越密集,高铁里程更是年年取得突破,这些投资和投产顺应了社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强大需求;而与此同时,面对铁路规模的急剧扩大,如何将所有资源有效的利用于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确给铁路部门带来了不少压力。面对“新一轮”改革,铁路部门能否以更名为契机,紧抓市场的“口袋”,实现跨越式发展,将为民众给予更多期待。

从具体牌子变化,到运行机制变化。从“铁路局”到“集团公司”的集体更名,虽然只是几个字的变更,却更凸显其未来发展重点的“转变”方向。

由于历史原因,铁路系统的政企粘合度很强。在以往政企很难区分的模式下,铁路始终不能成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外部无压力,内部无动力的现实情况限制了铁路自身的发展,也让社会产生了许多铁路“不作为、无作为”的负面舆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克服过度的“政”的干涉,管装看得见的手”,让企业正真以市场为主体,以满足市场需求为自身发展动力,将转变企业的经营思路,形成市场良性循环,用一次“有形”的转变,谋求更多“无形”之变。

面向未来发展,打破陈旧管理模式,转变职能。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铁路局公司制改制过程中,将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构建体现中国制度优势、符合铁路行业特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落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造一种新的更具竞争性的工作环境,有效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工作作风,将有利于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此次地方铁路局统一更名,可视为中国铁路在推动自身变革,宏观层面下的又一次具体操作。

不过,正真的成为市场主体,还需要铁路自身主动变革去实现,无论是“铁路局”还是“集团公司”,只有进一步提升市场理念和服务意识,才能让新更名的铁路集团公司“脱胎换骨”,在历史性的机遇面前,从变革中获得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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