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学生演“情圣” 不仅仅是有违师表
铁路评论 2017-08-07 13:47:55 229浏览 作者:贾婉璐近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元朗一间小学有一名将近退休的主任级男老师,经常给一位刚小学毕业的小妹妹发示爱讯息,内容包括“你先係我女神(你才是我的女神)”、“好掛住你(好想你)”、“I love U(我爱你)”等露骨的语言。
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在众人的眼里都只是一个小孩子,然而,作为传道授业者的老师竟把这个“零零后”的孩子当成了自己追求的对象,一句句“刺眼”的表白就能证明这一切。听这位小女孩说,该男老师被指还给她送公仔,向她索取自拍照,这名男老师还会在全部同学面前拖和翘她的手,令她感到不舒服,但因为对方是老师,因此并未当面拒绝。当此事被发现时,该男老师推说只是把小女孩当女儿般看待,而那些言辞只是表达关心,更展示他对自己女儿及旧学生的对话以示无辜,但学生的家人不接受谭老师的解释。我想不光是孩子的家长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外人同样不会接受这种牵强的说服。
据了解,该男老师的行为已经违反《香港教育专业守则》中“不应从事有损专业形象的工作”和“应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关系”的条文,如果有人投诉至操守议会,该教师的牌照或会被吊销。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教师,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的老师,在与学生交流时,只要采取不当方式,使用不当语言,师德失范,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学校的社会形象的,都应调离学生管理岗位。
如今的社会,作为人民教师有违师表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老师对学生产生性侵的行为已不是个例。笔者认为这都是恶性事件之初校方对老师把关不严的后果。作为学校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深刻反思,加强管理。同时个院校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此类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学校应进一步严格管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诚恳接受广大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现正值暑期,学校都已经放假,大小朋友们大都待在家,笔者也想提醒各位家长们能给予重视,平时多抽空关心关心孩子们,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如突然变得胆孝爱哭、不喜上学、突然害怕与父母亲热等等。同时,家长也需要学习相关的学生防骚扰知识,比如不轻易把孩子交给家人以外的人照看,对于照看孩子的人要充分了解等。
笔者认为,预防永远是事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引导孩子一起学习,教会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孩子自护能力才是关键。(贾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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