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喝马桶水岂能出业绩

铁路评论   2017-08-03 09:34:45  163浏览 作者:莫超信

7月29日下午,一则据称是发生在成都新都区大丰一摄影公司(事件的真实发生地为广安岳池九龙镇一家摄影店)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称因未完成业绩,员工被公司要求喝厕所蹲坑里的水。不少网友们认为视频中行为“太过分”、“践踏尊严”。随后,新都区大丰街道调查表示,视频中出现的人员全部不是网传的摄影公司工作人员,大丰街道并未发生此类事件。目前,拍摄视频并将其上传到微信群的一名培训师已被广安岳池警方抓获,警方对其作出处以4日行政拘留的处罚。(8月2日红星新网)

考核处罚制度应该说是企事业单位为防范员工的不作为现象而制定的有效手段,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一种管理手段。当然,这些管理手段是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最重要的是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是公司的生命泉源,管理公司从大局利益出发,但管理员工理应要从员工的角度出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最基本的人文关怀出发,才是发展的方向。反观某摄影公司,却以变态式处罚,践踏员工尊严为代价,以这种不光彩的手段谋求业绩,这样的公司发展前景令人堪忧,不禁使人质疑,罚喝马桶水能出业绩?

据被处罚的女员工说,是团队培训而设定的规则,没有完成任务的团队就要喝马桶水。本以为是点到为止的事情,谁知道培训师却荒唐的一本正经。如若是临时的规则,这种变态的处罚岂能上得了台面,这么多团队管理者为何没有人制止,为何没有理智的人认识到这是践踏员工的尊严呢?可见,这应该不是该培训师第一次使用的损招,或者是对他层出不穷的损招员工已经麻木了。他这种具有羞辱性质、让员工颜面全失的想法,为达到管理目的,为使效果具有震慑性而不择手段。

业绩并不是靠这些无厘头的处罚做出来的,而是靠员工实实在在、辛辛苦苦的打拼出来的。因此,公司应该制定合理的、具有科学性的赏罚分明的措施,但是,赏罚分明并非一味的处罚,要做到奖有所依、罚有所据。每一个员工是一个有尊严人,是应该得到别人尊重的,树要皮,人要脸,岂可如此践踏员工的尊严。这种处罚,不仅是在羞辱员工,同时也是对劳动者的变相体罚。

企事业单位要追求业绩,就应该是先完善自我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弊端永远是阻碍发展的关键。公司是这样,国家亦是这样。在如今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下,更多的人文关怀才是企业应该表现出来的,只知道一味的处罚只会造成员工心生怨气,见到的更多的是反弹效果,并非业绩的增长,这种做法极为不可龋

虽说重罚之下必有勇夫,但重罚之下未必见能者,故而,这种罚喝马桶水的做法,哪来的业绩,正是网友所说:处罚的手段有多荒唐,那老板就有多荒唐,这份工作,不做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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