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禁烟,“严”字当先

铁路评论   2017-07-30 12:00:55  233浏览 作者:高晋

7月24日,广东省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从即日起至8月24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拟规定,在动车上吸烟,情节严重的,可对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购票乘车(7月25日《广州日报》)。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它不仅影响吸烟者个人的健康,还对他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而在高铁上吸烟,则危害更大,列车上面安装了烟雾警报器,如果有人在列车上吸烟,烟雾警报器就会启动,列车就会紧急停车,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影响旅客正常出行,还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吸烟不慎,引发火灾,危及列车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更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在高铁上面严禁吸烟。

每次我们乘坐动车组列车出行时,车站、列车也都会广播“禁烟令”,提醒旅客,告知旅客在动车组吸烟疏于“违法行为”。即便如此,在列车上吸烟的行为还是屡见不鲜。2017年1月18日,G1961次列车,在列车行驶至南京南站和徐州东站之间时,路某来到卫生间抽烟,烟雾引发列车上的烟雾报警器报警,列车车速由305km/h自动降到200km/h,直接导致了列车晚点。2017年1月30日,长春至青岛北的G1266次列车运行至盘锦北至山海关间,10车卫生间烟雾报警,列车降速至117公里/小时,乘警将吸烟旅客徐某移交秦皇岛车站派出所处理。2017年7月10日下午,从西安出发至运城的高铁D2530,由于列车内有人忽视警告,在某节车厢内吸烟,造成列车紧急刹车停止半小时。

为什么明知违法还要“顶风作案”,笔者看来是“犯罪成本”过低,单纯的劝告和罚款难以抵挡一部分旅客烟瘾发作。“禁烟令”此番升级为“禁坐令”,提高了吸烟者的“犯罪成本”,使个别违法吸烟人员必须接受更严厉的处罚,付出更大的代价,对他们提供了有力震慑。使铁路工作人员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法可依”,能够及时处理违反规定的问题和行为。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铁路部门也应该做到“有法必依”,严字当先,对个别违规旅客不姑息,不手软,切实制止错误行为,给个别存有侥幸心理的人以警示,保证列车正常运营。与此同时,铁路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乘客明白禁烟用意和初衷,保证公共场所秩序,保证列车安全运行,让每个旅客都能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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