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路上,切莫让好奇心“害死猫”

铁路评论   2017-05-17 10:15:28  179浏览 作者:司攀登

近日,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布情况通报,原来,5月9日下午约15:01,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长淮站下行站台层,一名乘客无故破坏防护设施,擅自按压紧急停车按钮,对线路正常安全运营以及其他广大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直接恶劣影响。

从合肥警方官方微博后续发布的消息来看,涉案的候车男子出于好奇,擅自按动站内南段下行线的紧急停车按钮。目前,该男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旅客的好奇冲破了道德对自己文明行为的约束,却一不小心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这起典型的旅客好奇心“害死猫”的新闻,折射的是不少公众在出行过程中文明意识的缺失。不止是地铁,已经迈入高铁时代的我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应该意识到,文明是我们安全的护身符,更是我们出行途中应尽的义务。

好奇不应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理由。从技术角度来看,已经走出国门的中国高铁在世界范围内都获得了良好的声誉,这背后是对我国高铁技术的认可,是对我国现有高铁运维体系的赞同。小到一个座椅、一个按钮,大到复杂的车体、智能的运行系统,这背后都是各种科学理论支撑的智慧结晶。作为乘客的我们,在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服务时,更应该成为公共秩序的遵守者,而不是因为好奇成为公共秩序的破坏者。案例中的男子并不是有意破坏公共秩序,虽然只是因为好奇,但这改变不了触碰法律的既成事实,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明是良好公共秩序的有效保障。从公民自身的角度来看,我们既是良好公共秩序的受益者,又是公共秩序遭到破坏后最直接的受害者。列车运行都有自己的运行图,有着严格的世间和速度控制,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个小小环节受到破坏都会影响整体的安全正点。作为乘客的我们,在出行路上就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文明旅客。诸如一言不合就用水杯砸伤列车员、孩子玩具掉到夹缝就损坏列车座椅的行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同时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也耽误列车正常运行为他人带来不便。

建立良好公共秩序需要多方参与。从整体角度来看,交通行业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良好公共交通秩序的建立需要旅客、服务提供方、职能监管等多方的共同参与。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作为旅客,我们有权享受现代交通带来的便利,也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的义务。作为服务提供方,应该已有制度的前提下,在文明制度的宣传,文明出行的倡导上下好功夫,强化自身文明服务也要加强旅客文明出行的正面引导。

文明是公民素质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文明是国家层面总体建设的目标,也应该是我们每个公民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做公共秩序的参与者和维护者,从而更好的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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