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机关应公道,莫让道德受伤

铁路资讯   2015-03-03 20:29:36  浏览 作者:刘阳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孟瑞鹏,跳水救出两个小女孩而英勇牺牲,但从2月26日下午2时30分的事发,至3月2日凌晨零时45分,事件却风云突变。先是当地公安部门和孩子母亲否认其见义勇为,到最终出现真相见证者、孩子母亲承认说谎和官方给出“见义勇为”的定论。(3月3日《大河报》)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能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是巨大的正能量,是国家和政府要大力宣扬的,让大家去学习这样高尚的品格、发扬这样的精神。但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次发声,却未被定性为见义勇为,而是“经调查,孟瑞鹏和两名儿童同时落水”、“孟某系意外身亡”,究其原因,是被救孩子的家庭处在农村,经济条件不好,怕承担高昂的赔偿金而向警方歪曲了事实真相,而警方未做具体调查就直接采信。

如果不是因为网民质疑、上级警方介入,再加上目击证人的挺身而出,最后真相浮现,那孟瑞鹏就要含恨于九泉之下,他舍身救人的英雄事迹就会被掩盖!首先,这个农村家庭是幸运的,两个孩子落水,能被及时施救,两个小生命得以继续成长;但是,这个家庭也是悲哀的、愚昧的,只因不想失去钱财而昧着良心说话,那么孟瑞鹏的家庭失去宝贵儿子,是能够用金钱赔偿的吗?试问,多少钱能换回那年轻的生命?……也许就会有家长这样教导子女:“看吧,这就是见义勇为的下场,搭上小命也没落好,以后看见这样的事和其他人一样旁观就行了。”那将是良知的倒退、社会的冷漠。

还好,被救孩子家长迫于舆论压力亦或是良心发现,道出实情,还原了事实真相。我们在痛惜年轻的生命、称赞舍己救人的品德时,不禁要问问公安机关,为什么短短几天就做出截然不同的答复?只因在此事件的调查初期,因其工作不细心和不负责任,偏听偏信将歪曲的事实作为真相公之于众,产生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与调查人员不尽责、履职不到位不无干系。如果说被救孩子的家庭要为其说谎负道德或法律责任的话,那么,没有公正做出结论的当地警方,是不是也要为其失职承担责任呢?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见义勇为已经不是救人和被救者两个家庭的事件,而是社会事件,面对这样有争议的社会事件,警方介入调查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保持中立原则,只用事实说话,不隐瞒事情真相、不夸大事情本质,不让好事变质。(文/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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