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供电段:开展小创造、小发明激励机制

铁路一线   2015-10-27 14:55:28  178浏览 作者:任志强

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供电段为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鼓励全体员工献计献策,提高全体员工积极性,以有效地推动供电段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生产经营中的挖潜降耗方面的小创造、小发明,以达到提高该段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检修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该段设备能够安全、平稳的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开展小创造、小发明激励机制。

为保证小创造、小发明的顺利开展,该段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段长任组长、分管副段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信息技术科为常设办公室。在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宣传、发动、审查工作由信息技术科负责,由生产安全部门配合。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对员工提出的小创造、小发明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

各车间、科室对职工提出的小创造、小发明进行审核整理,并填报《小创造、小发明申报与审批表》,经段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小创造、小发明实施后,由部门填写《小创造、小发明成果评审表》,经段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实施奖励。

小创造、小发明的奖励等级,按其重要性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分为三等:一等: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年创效益大于3万元,每项提案发800-1000元奖金。二等: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年创效益大于1万元,每项提案发给500元奖金。三等: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项提案发给200元奖金。(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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