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小心涉嫌帮信罪!

铁路一线   2023-09-19 22:24:36  0浏览 作者: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孙炜 熊瑶瑶

爆款电影《孤注一掷》的热映,使得电信诈骗再次进入大众的视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提高反诈意识的重要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7月发布的数据,“帮信罪”已成我国刑事犯罪中第三大罪名,并成为涉电信诈骗第一大罪名。为了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紧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深挖线索,缜密侦查,严打严控,全力追击。今年以来抓获多名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为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提起电信网络诈骗,大家想到的一定都是高智商的犯罪分子。精通电脑网络和财务操作、熟悉商务运营和洗钱流程,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千里求财 归途难返 38岁的安徽人陶某在网上了解到一个来钱快的业务,可以通过某"中介"向公司有偿出租银行卡,用于公司“过账”。在高报酬的吸引下,陶某由山东前往广东,向接头人以数千元的价格卖出了自己的银行卡。之后陶某在广东游玩了两日,在此期间其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犯罪。7月12日,陶某乘坐T398次列车返回山东时,因涉嫌帮信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33岁的陕西人佘某在网上经人"介绍"借出自己的银行卡用于帮忙"过账",对方不仅承诺高额回报还答应报销路费。第二天,他就按照要求乘车由东莞前往武汉。到达武汉后,接头人用八千元"买"走了其银行卡。拿到钱后,佘某在武汉玩了三天,而佘某的银行卡则被电信诈骗分子用于洗钱活动。4月17日,佘某乘坐K435次列车准备回东莞上班时,因涉嫌帮信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个人犯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为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出租、出售给犯罪分子获取利益。 二、轻信恶友 快钱难赚 29岁的江西人韩某由于文化程度低,多年来收入都不理想。后来听朋友介绍了刷银行卡得提成的"赚快钱”方式,朋友声称这种方式毫无风险且收益不错,韩某欣然加入。之后,韩某不仅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信息,还积极参与到朋友的“快钱”业务当中。他们收集到的银行卡则提供给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8月10日,韩某在乘坐D728次列车时,因涉嫌帮信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28岁的甘肃人任某,初中毕业后即到深圳打工。在网上一起打游戏的朋友推荐下,了解到一种赚钱轻松又安全的"易代贷",声称只要刷刷银行卡即可提成,任某被深深吸引,随即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并帮对方刷卡“跑分”,帮助犯罪分子进行信息网络犯罪。6月17日,任某在乘坐T396次列车时,因涉嫌帮信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因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诱惑,随意将自己的“两卡”出售、出租给他人。很多人并不了解向他人租借银行卡的严重性,认为虽然明知其用于犯罪,但提供银行卡后续的,转账走流水行为与自己无关,从而误入歧途。 三、纤利蒙心 法网难逃 35岁的安徽人李某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经济状况紧张。后在网上经人介绍“横财”之道——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用于“帮助资金周转有问题的公司”。在对方高额回报的承诺下,有多年经商经验的李某虽然深知银行卡会被用于犯罪,但仍然选择主动收集亲友的银行卡换取报酬。5月2日,李某乘坐Z332次列车时,因涉嫌帮信罪时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24岁的广东人李某从去年年末开始接触一种全新的兼职,这种无门槛兼职只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有效”地利用起来,就可以在公司的带领下赚到钱。尽管明知银行卡会被用于犯罪,但在利益的引诱下,她参与了几次所谓“公司”发起的资金周转、流水做账等"合作生意",获得了数千块收益。2月14日,李某在乘坐T8367次列车时,因涉嫌帮信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电信诈骗犯罪中经常需要走账、洗钱等必要过程,普通人的银行卡就成了犯罪分子目标。在电信诈骗案件中,主谋往往隐藏在暗处,诈骗完成后会迅速转移资金,蒸发消失。提供银行卡的人则因身份信息明确,涉嫌帮信罪而陷入法网。  铁路警方在此提醒:买卖、租借银行账户,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贩卖个人电话卡和银行账户,会给自身带来财产及名誉损失,严重者甚至将面临法律制裁。(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孙炜 熊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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