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拘留

铁路一线   2021-11-11 22:49:11  0浏览 作者:黄晓霞

11月1日7时许,贵港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到车站进站口值班员报案称,一男子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拒绝佩戴口罩和出示健康码,强行进站。被工作人员拦下后,该男子还不停辱骂工作人员。

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要求男子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好口罩。不料,男子不但不听劝告,还与工作人员及民警发生争执,甚至将烟头扔向民警。

民警欲对其身份进行盘查,该男子始终拒不配合工作,民警随即依法将男子控制。最终,梁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被贵港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合并12日的处罚。(中国铁路公众号11月4日)

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的顺利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准则。公共场所主要是指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尝公园、运动尝展览馆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宾馆饭店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都可以认定为是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

梁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被贵港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合并12日的处罚。

除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更要讲求社会公德。

梁某的行为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不能被社会认同,受到道德与法律的谴责,为人们所唾弃。害人害己,给别人带来不便,也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污点。

任何一个看似不经意的不文明行为,有可能酿成大的危害后果,因此,每一个人都要从自我做起,文明出行。

文明出行,不仅是公民个人素质的表现,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标志。提高国民素质,遵章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依法治国在全面推进,这就要求我们要遵章守法,各行其道,文明出行,从点滴做起,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

安全的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是为和谐社会的构筑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社会公德。“文明行走,构筑和谐”,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更加畅通无阻!(黄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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