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四局武汉地铁12号线应邀组织 学习其他应收款管理业务培训

铁路一线   2021-03-15 20:11:30  151浏览 作者:张晶 闫丽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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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中,项目部涉及最多是“备用金”科目,因其收支频繁,财务需带头着重管理,建立《备用金管理办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损失,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加大其他应收款管理力度,避免企业坏账损失的发生,积极维护项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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