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宪法宣传与安全息息相关
铁路一线 2019-12-09 10:21:09 151浏览 作者:陈震离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连日来,各地铁路公安机关深入铁路站车、站段和沿线村庄、企业、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上演了一场嘲法治进行时”。
对于很多旅客们来说,他们并不了解在列车上的乘警与普通的民警有什么区别,单纯从服饰上来说,没有很大的不同,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太大区别。但实际上,他们所属的单位确实是不同的,铁路公安归属于铁路公安处,但是依然是中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的人民警察都行使着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的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或许会有人说,普及宪法知识应当是法律工作者的事情,铁路公安参与这个宣传是在浪费精力和资源。这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和职能。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宪法宣传制度化长效化,才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铁路公安机关担负着铁路的公安保卫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铁路运输生产,预防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生产的一切破坏活动,维护政治、治安稳定,开展反间防特斗争,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敌对份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站、车、线”和铁路内部单位的治安秩序,进行消防监督,进行计算机安全监察,保卫首脑机关、要害部位及首长乘车安全,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信通过“宪法宣传周”,让普法宣传更加贴近居民,更好地引导群众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提高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人们可以享受更好更有序的出行生活,而作为铁路秩序的守护者们,也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维护铁路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作。
通联:陈震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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