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四局轨道公司以效能监察助推各项制度落实

铁路一线   2018-04-02 11:18:37  221浏览 作者:何伟

(撰稿:何伟)近日,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公司党委统筹谋划,坚持以“三步走”全力抓好2018年效能监察(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是轨道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关键年,也是轨道公司管理手段不断优化、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的关键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轨道公司2018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中国水电四局廉洁从业“三十个不准”和轨道公司经济管控“十必须、十严禁”执行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立项,对模拟股份制执行情况、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处理备用金、违规处理废旧物资进行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为了全面从严抓好轨道公司2018年效能监察(专项治理)工作,轨道公司党委坚持认真抓好“三步走”工作,即:第一步,抓好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问题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清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第二步,抓好重点督查,对照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现场督察违规违纪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严肃进行问责处理。第三步,总结阶段,要求各单位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轨道公司2018年效能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落实轨道公司2018年工作会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轨道公司纪委力求在工作把效能监察开展与全面从严治企、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责任追究,要突出重点,做专做实,举一反三,力戒泛化、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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